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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培训促提升|深圳市蔬菜批发协会开展新《公司法》培训

时间:2024-09-19 08:00:25   点击:476次

        为了深入贯彻新《公司法》的实施,提升会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更好地帮助会员企业有效规避风险,2024年5月11日下午,深圳市蔬菜批发协会在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1号会议室举办新《公司法》专题培训活动。此次培训特邀请我会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但曦律师进行专题授课。培训会由陈云英秘书长主持,我会会员企业代表及秘书处全体成员等相关人员,共计24人参加。

       首先,陈秘书长代表协会对但律师为本次培训的精心准备和付出表示感谢,并表示通过本次培训的开展,为企业的发展和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希望各位会员企业能对新《公司法》有更深刻的认识及理解。

       接着,但律师围绕新《公司法》下公司董监高之权利义务清单,通过新旧法条对比,结合现实案例,聚焦核查出资的赔偿责任、抽逃出资的赔偿责任、违法减资的赔偿责任、细化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及赔偿责任、关联董事的书面报告义务、受指示损害公司利益的赔偿责任、职务行为的对外过错责任和违规分红的赔偿责任等要点进行了详实生动的阐述和深度剖析。培训内容从法律条款到实际案例,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广度,对会员企业深入理解新《公司法》,履行好依法治理企业职责和有效地规避风险提供了法律保障。

      随后,参会人员根据各自的企业现状,提出了法律困惑,但律师也一一为会员企业提供相应的专业建议,现场气氛活跃,参会人员反响热烈。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精炼、针对性强,提高了企业员工对新《公司法》的理解认识,未来企业将顺应法规变更,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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